1)第720章 货币稳定_重生吕布一统三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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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多人以为吕布搞国有钱庄的举动太过超前时代,必定失败。

  其实归根结底,只要能保证住钱庄安全、信用抵押、货币稳定这三点,中央钱庄就能一直搞下去。

  中央军的强大不用赘言,吕布全民皆兵体制下的郡兵战斗力也不用质疑,钱庄靠近军营驻地开设,除非城池被敌军攻破了,否则万无一失。

  有一些人是可以用信用贷款的,比如一般的官吏、中央军将士,他们都有确定的身份凭证,用身份凭证就可以贷到款,但若是逾期不还款,信用缺失,会影响他们的仕途。其他人都要有等价的东西做质押来贷款,比如地主要抵押地契,普通民众则要房契或其他宝贵东西,实在什么都没有,也可拿儿女做抵押来贷款。

  由此可以看出,吕布原来提出的钱庄、当铺、拍卖行,在实际运作中,都被中央钱庄、河北钱庄融合到一起了,当铺的业务性质完全可以归入钱庄,拍卖行其实也可以作为钱庄的一个附属业务开展。

  货币稳定这一点,最为关键,是吕布一直注意的,他规定了必须要按照之前正统的五铢钱来作为铜钱的基准,金银跟铜钱的比价要按照市场价来每天做微调,每个柜台都有真五铢钱、真金、真银作为样本来参照,那些私造的铜钱、假造的黄铜金都会被当场没收。

  吕布办中央钱庄向全民放低息贷款的做法,其实早有先例,当年的王莽就曾赊贷与民。

  王莽当上新皇帝后,对经济采取了六大措施,即盐、铁、酒业官营,征收山泽物产税,垄断铸币权,还有一项很重要,就是赊贷与民。

  尽管王莽在其他地方搞的乱七八糟的,但在赊贷与民上。他的规定非常惠民。

  王莽规定,官府对民间的贷款,要分两种:一种是生产性贷款,一种是非生产性贷款,在收取利息的时候。要根据贷款的性质而定。生产性贷款要收利息,非生产性贷款只须偿还本金就行了。

  王莽还规定,老百姓如果祭祀祖宗、办丧事没有钱,官府可以从地方工商税的收入中拨钱贷给。没有什么限制,只是办祭祀的须在十天之内还款,办丧事的要在三个月之内还。老百姓若是为了脱贫,想贷款经营产业,官府要一律要贷给。

  王莽对贷款利息的评估。是根据受贷人的利润多少来决定的,他认为利息是来源于利润的,所以王莽规定,计息的时候要扣除生产成本,算出受贷人所得利润,取息不得超过年利润的十分之一。

  王莽发放贷款济民的做法非常值得后来的官府学习。

  信贷、信贷,实际上信用的成分应该是主要的,后世的银行,特别是某个国度的官办银行。根本不相信世上有什么“信用”,凡有来借贷的,首先想到的是有没有抵押物,可穷光蛋要是有大宗抵押物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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