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章 直觉_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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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记忆中,正V是英国文化的一种重要仪态和礼仪。

  在演讲和其它重要场合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,手心向外构成V形手势,代表成功和尊重。

  至于倒V,寓意完全相反。

  开膛手在蔑视死者!

  那么,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痛恨,不,应该是蔑视流莺?

  陆离斜靠在墙上,皱眉思考着,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。

  剖腹!

  这个时候,继承而来的侦探直觉起了作用:凶手并非针对流莺,而是厌恶堕胎者,或许,他在用剖腹这种方式,来宣泄内心的不满。

  “我明白了。”

  “什么开膛手杰克,来自地狱,掩饰内心的软弱罢了。”

  此时此刻,陆离整个人困意全无,完完全全地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。

  因为得不到,所以只能毁灭!

  或许,对开膛手杰克而言,腹中的孩子象征着美好,但是,由于某些原因,他无法得到,于是,愤怒地把一切都摧毁了。

  念及此处,陆离顾不上吃饭,直接推开房门,快步离开庭院。

  接下来,他要去重新去一趟国王学院,找杜克求证一件事:

  两名受害者是否生育过!

  亦或者,是否堕过胎!

  若真是这样,那么,又多了一条线索:出生在单亲家庭(幼时被生母抛弃过),或者,中年丧子。

  纵使伦敦人口众多,鱼龙混杂,但只要加上几个限制条件,就可以锁定凶手的真实身份。

  而且,开膛手杰克应该就住在白教堂区,抛开法医那一套理论,站在侦探的立场上看问题。

  其实不难发现,另外一个关键之处:移动尸体。

  假定,受害者在下午五点至六点这个区间吃晚饭,然后上街拉客。

  那她的死亡时间是在午夜十一点至午夜十二点之间,而流浪汉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抵达警署,替凶手传递消息(挑衅书)。

  换而言之。

  警方搜寻死者的时候,杰克并未离开陈尸地,他正在破坏尸体。

  短短四十分钟。

  虐尸、扬长而去,他再看不起警方的办案能力,也不至于胆大妄为至此。

  依照这个思路往下想。

  事实上,杰克不担心暴露身份,他有把握离开——搭乘马车、且藏身地距离陈尸地不远。

  “先生,麻烦您看路好吗?”

  “滚……”

  陆离推开一个又一个路人,继续朝最近的候车地走去。

  逻辑有个漏洞。

  万一,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,是个女人该怎么办?

  那可有的忙了!

  这时,一辆马车停在陆离面前。

  车夫满脸恭敬地问道:“先生,您要去哪里?”

  “国王学院,用最快的速度!”

  话落,陆离从钱袋里抓出一把钱币,递过去的同时,颇为郑重地叮嘱道:“不用理会那群碍事的交通警员,越快越好。”

  “如您所愿。”

  四十分钟后,一辆疾驰的马车驶入泰晤士区。

  金钱的魅力,显露无疑。

  可惜,陆离被颠得够呛,幸亏没吃饭,不然又要再添几分狼狈。

  “麻烦再快些!”

  “如果能在五分钟之内抵达国王学院,我可以再额外支付一笔报酬。”

  “知道了!”

  听着车夫短促有力的回答,陆离内心激荡。

  “我的天父,您的英名无比神圣!”

  此刻,即将拨开迷雾得见真相,他不愿意遇到各种意外,于是坐在车厢内拜起了上帝,并不断在胸口划十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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