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二章 孟军平的离去_丧末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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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曹平问道:“大概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

  申政明想了想,说道:“按照血液的凝固情况,大概发生在半个小时前。”

  曹平叹了口气,半个小时多了,现在追捕根本不可能,而且现在还下着雨,超过三米都看不清人,怎么找。

  申政明又说道:“现在最棘手的除了张姨的情况外,还有我们的物资不多了,剩下的只够我们三天的伙食,就是省着吃,也就四天就断粮了。如果雨还一直下,过几天我们就要冒雨找食物了。”

  曹平找着眉头,咬着牙,有点后悔没有将孟军平的腿打断。冷声道:“申特警,现在末日,你有点太善心了,如果按我说的处理孟军平,就不会发生这种事。”

  申政明,拍拍曹平的肩膀说了一句:“虽然是末日,但是我们毕竟还是人,做人还是要保留一丝道德好点。”

  ……

  孟军平躲在离小区比较远的一个门面二楼,死死的关上了门,思索着自己的情况。

  看着屋里的情况,拿出包里的酒和零食吃起来。很是逍遥的吃喝起来。

  孟军平年轻是就是一个混混,无恶不作,自己的女人也被他逼出来做那种行业,为了就是供自己玩乐。所以后来妻子死了之后,自己的儿女都和自己断了关系。没有了经济来源,他就做起了碰瓷这一行业来。由于敢说敢做,脸皮出奇的厚。做这一行反而比之前得到的更多。但是也是三天两头的进局子,而且遭受每个认识人的白眼。

  为什么会在这个小区呢?因为他末日前讹上了一个女人,他嫌女人给的钱少,就一路尾随她来着她家,也就这个小区,天天堵门要钱,不给钱就打滚撒泼。最后女人被迫给了他钱,但是他又看着女人是一个人住,还病怏怏的就起了歹心。想要占她便宜。但是没想到,还没占到便宜,那个女人就变成了咬人的怪物。

  不过,孟军平毕竟是混过社会的人,虽然整天装老人碰瓷讹钱,但是他毕竟是才五十多的人,一身年轻时的肌肉也让他有些力气。几下就杀了这个女人,一开始还害怕自己又要回到监狱,于是一不做二不休,将那女人给分尸,打算分别扔到河里去。但是出去的路上,遇到了更多的丧尸,他才知道末日了。不过,他却激起他更多的兴奋,末日了,只要活着就可以随便胡作非为了。

  但是遇到了申政明这个以前的特警,加上自己也受了点伤,所以就一直跟着申政明。本来还想等自己伤好了,再杀了申政明,取而代之,但是看到申政明的身手就放弃了,正好又出了今天的审判事件,所以连夜跑出来。顺手还杀了张秋雨解了心头之恨。

  ……

  雨幕中,磅礴的雨声抹杀了一切的声音,世间似乎只有这水珠砸地声。

  几个男人急促的走着,但是每走到一个路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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