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11章 纯朴的田园风味_名利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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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甚美观。她今年二十九岁,脸有麻点,红发拐腿,眼睛略带斜视。两位小姐品德完美,富有宗教热诚。她们的薪水,当然应该和她们的才艺相称。请代向别德-克劳莱牧师道谢并致敬意。

  亲爱的夫人,我是您忠实顺从的仆人

  巴巴拉-平克顿

  附言信中提及在国会议员毕脱-克劳莱从男爵府上做家庭教师的夏泼小姐。这人本是我的学生,我也不愿意提起于她不利的话。她面目可憎,可是天生的缺陷不是人力所能挽回的。虽然她的父母声名狼藉(她的父亲本是画师,几次三番窘得一文不名,后来我又听说她的母亲是歌剧院的舞女,使我不胜惊骇),她本人却很有才干。我当年行善收留了她,在这一点上我并不后悔。我所担心的是,不知我收容入校的弃儿,是否会受遗传的影响,像母亲一般无行。据她自己说,她母亲本是伯爵的女儿,在万恶的大革命时流亡来英,然而我发现那个女人下流低贱到无以复加。我相信到目前为止,她的行为还没有舛错,而且显赫的毕脱-克劳莱爵士的家庭环境高尚文雅,决不会使她堕落的。

  以下是利蓓加-夏泼小姐写给爱米丽亚-赛特笠小姐的信:

  这好几个星期以来,我还没有给亲爱的爱米丽亚写过信。反正在这所“沉闷公馆”里(这是我替它想出来的名字),有什么新鲜消息呢?萝卜的收成好不好,肥猪的重量究竟是十三还是十四斯东①,牲口吃了甜菜合适不合适,这些你也不爱听。从上次写信到现在,过的日子都是一模一样的:早饭前毕脱爵士带着他的铲子散步,我陪着他。早饭后在课堂里上课(名为上课而已)。上完课又跟毕脱爵士看案卷,起稿子,都是些关于律师、租约、煤矿、运河的事,如今我算是他的书记了。晚饭后不是听克劳莱先生讲道便是跟从男爵玩双陆。爵士夫人呢,不管我们干哪一种玩意儿,只是不动声色的在旁边瞧着我们。近来她生了病,比从前有意思一点。她一病,公馆里来了个新人,是个年轻的医生。亲爱的,看来姑娘们可以不必发愁了。这位年轻医生对你的一个朋友示意,说是欢迎她做葛劳勃太太,替他的手术间装点装点门面。我对这个胆大妄为的人说,他手术间里用来研药的镀金臼杵已经够好看了,不需要别的装饰。我这块料难道只配做乡下医生的老婆吗?葛劳勃医生碰了这个钉子,生了重病,回家吃了一剂凉药,现在已经大安了。毕脱爵士极其赞成我的主意,大概是生怕丢了他的秘书。再说,这老东西非常喜欢我。他这种人,只有这点儿情感,都拿出来给我了。哼!结婚!而且还跟乡下医生结婚!经过了以前——我也不必多说,反正一个人不能那么快就忘怀过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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