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五十九回 失踪始末_我的江湖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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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是谁?”面对突如其来的质问,我忍不住反问一句:“你又是谁?”

  风风火火闯进门来的,赫然是一个十五、六岁的小姑娘。.org

  “在鹰爪门的地盘,你居然敢问姑奶奶我是谁?”小姑娘瞪大着眼睛说。

  这句话,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?

  “小愉,别胡闹。”鹰爪王喝住了她。

  小……虞、鱼、余、渔、愉?

  我在心里勾划了一下这个‘愉’字。

  幸好是嘴里叫出来的,如果用笔来写,会不会有人错看成‘小偷’?

  “你应该听说过,她就是连副门主的千金。”鹰爪王为我介绍道,“连欢愉。”

  果然是她!

  “原来是连大小姐……”我随口应道。

  “叫连大姑奶奶!”连欢愉响亮道。

  “不得无礼!”鹰爪王怒道,“这位是你郑大哥的好朋友,专门为了你郑大哥的事情过来的。”

  好朋友?

  听到这个词,我心里微微一愣。

  我和郑则,算得上好朋友么?

  见过一面,说过几句话……

  恐怕,连朋友都算不上吧?

  但为了这个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,我倒是怒挑金牌杀手,勇闯黑风别苑,明察暗访鹰爪门。

 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?

  或许,是因为郑则做的事情——为了救援一个素味平生的江湖女子,他冒着生命危险,孤身闯入黑风帮总舵,力毙首恶……

  这类少年英雄为民除害的故事,我从说书先生口中听过很多很多,心里也非常向往这种侠客生活。

  但如果事情真的摆在面前,我是十有八、九不敢帮忙的。

  大部分人都不敢。

  毕竟豁出生命和恶势力作斗争,确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。

  但不敢,不代表不想。

  每个人心中,都自有一腔热血。

  虽然残酷的现实,让我们麻木,让我们冷漠。

  可正因为有这种英雄故事,让我们不至于把这一腔热血,漠然化作冷血。

  吃力不讨好,讨的不是自己的好!

  所以,我做的这一切,不是为了郑则,而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一点信念——只要问心无愧,做点傻事又何妨?

  “你……你没事吧?”五根纤细的手指在我眼前摇晃。

  “没事。”我眨眨眼,从沉思中回过神来。

  “你……你有郑大哥的消息?”连欢愉问道。

  “没有。”我摇了摇头。

  “那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?”连欢愉满脸失望。

  “我来这里,就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。”我耸肩道。

  “那就是什么都干不了咯。”连欢愉叹息一声,拉过一张椅子,反向坐下。

  “郑门主。”我转向鹰爪王道,“你能不能把整个事件的经过,详细给我说一遍?”

  “没问题。”鹰爪王点头道,“正巧,小愉是第一个发现郑则失踪的人,有些事情,她比我知道得还清楚。”

  我看看连欢愉。

  连欢愉将下巴靠在椅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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